关于近期热议的“平陆县舟桥相接成浮桥安全隐患谁监管”后续。
| 招商动态 |2016-12-28
关于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“平陆县舟桥相接成浮桥安全隐患谁监管”的调查情况:
1、企业审批情况:
平陆县鲁豫浮桥服务有限公司,位于平陆县曹川镇上堡村,法人是李吉春,2013年2月1日,经平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许可办理营业执照;2012年5月31日,经平陆县人民政府平政发【2012】45号批复在曹川上堡村东洼和渑池陈村乡夏王庄村架设浮桥;2013年6月5日,经山西省地方海事局晋海便字【2013】10号批准浮舟桥投入使用。
2、网上反映的问题及实际情况:
(1)平陆县鲁豫浮桥服务有限公司在曹川架设浮桥,是平陆县曹川镇政府撤渡架桥招商引资的一个项目,主要服务当地经济发展,根据平政发【2012】45号和晋海便字【2013】10号文件精神建立浮桥。
(2)对平陆县境内水运安全工作,县海事处采取拉网式检查和抽查、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进行,每月不少于两次。每个渡口都安装有视屏监控实施,实行实时监控。检查必须有检查记录并签字。平陆县海事处依法依规对浮桥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,对船舶船员证件,消防救生设备,安全防护栏,标志标识进行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;而且自浮桥架设好开始运营至今,海事处没有收取任何项目的收费。
(3)该渡口属于自然码头没有进行硬化,企业在运营过程中,能够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过往车辆安全。对此,县政府已于12月27日召开了建设标准化码头工作会,对企业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。
(4)该企业经平陆县政府批准架设浮桥,平陆工商注册登记,山西省海事局批准投入使用。
(5)依据交通部水运局水运国内函【2007】187号,关于山西省交通厅浮桥审批问题的复函,浮桥不需要办理水路运输审批手续。
3、下一步采取的措施:
(1)加强渡口标准化建设。
(2)加大隐患排查整改。
(3)加大渡口安全巡查力度。